《初等教育》(专科) 扫二维码继续学习 二维码时效为半小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师范教育专业知识,能胜任小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

1.要求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掌握小学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学习形式、学制:函授三年

三、课程设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现代汉语、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小学科学教育、小学班级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育科研方法、写作、小学语文教育学、少儿文学、少儿音乐与舞蹈鉴赏、小学数学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