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2016〕31号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全省职工
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提高我省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省总工会决定全面实施福建省工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岗位适应性培训、提升性培训和储备性培训。整合社会、企业和工会等教育资源,开展内容丰富、资源集成、贴近生产、高效便捷、管用实用的职工学习培训服务。自2016年起,各级工会每年完成10万名职工技能培训任务,促进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技术技能素质提升,为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贡献力量。
二、实施方式
各级工会要以企业和职工需求为导向,通过与教育界企业界联合培训、工会自身办学和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多工种、实用型、订单式、购买式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各地各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省委部署的工作,根据本区域、本产业的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规划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总体工作和经费预算,认真部署,扎实推进,精准落实,发挥好职工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
省总工会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支持各设区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企业生产及重点工程项目所需的技术工种培训、班组长培训、新业态岗前培训、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岗转岗培训等。
(二)培训机构:高等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特别是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示范点,各级政府认定的技能培训基地,工会培训机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等。
(三)课程要求:坚持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优化课程设计,严格管理考核,每个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 每年5月前,各设区市总工会(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下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制定培训计划、工作方案、预算经费,宣传发动,组织下级工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
2. 5月15日前,各设区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审核申报项目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汇总后报省总工会(申请表见附件)。在榕省属职业院校培训项目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申报;
3. 6月1日前,省总工会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发动情况、培训总量、培训质量等进行评估,审定各设区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的培训总方案,并分别下拨总补助经费的50%。原则上,全年每个设区市总工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省级产业(系统)工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4. 11月30日前,各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建立培训通知、课程安排表、学员名册、考勤表、照片(视频)、结业证书等凭证档案。设区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应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总结报省总工会。省总工会对各地各产业工会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同时下拨另50%培训补助经费。
省总工会联系人:刘冰新,电话0591-87737119;王滢,电话0591-87724840,邮箱471960898@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是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交给工会的光荣任务,也是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的具体举措和有效载体。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发动、实施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建立领导亲自抓、部门具体抓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力量和资源,精心谋划安排。
(二)注重实效、加强监督。各培训机构都要建立完整培训档案和培训效果跟踪制度,组织好教学培训课程和多媒体手段的运用,力争做到精准培训和个性化服务,确保培训质量、效果及接受跟踪督查。
(三)专款专用、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培训资金,培训经费补助必须在本级工会进行公示,严禁虚领冒领培训经费,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各相关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特别注意要在工会系统外(如:企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进行宣传,动员他们更多开展职工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成果,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全省工会“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项目申请表
福建省总工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全省工会“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培训项目 及内容 |
承担培训具体单位、部门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培训人数和对象 |
培训具体 地点 |
培训时间(天数) |
培训经费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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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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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