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承办高校:
为总结做好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进一步推进下一阶段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总工会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扶持资金分配有关要求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号)、《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有关承办高校中开展评选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优秀学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完善激励导向机制,树立先进典型,增强农民工学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项目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
二、评选对象
2018年度招收的,且于2022年3月前毕业的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员;申请高校于该年度的农民工学员毕业人数要达到18人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
(三)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劳模或行业企业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者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各承办高校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一)各承办高校按要求推荐并初审公示,相关材料报送协调办。
(二)协调办收集、汇总上报省总工会宣教部。
(三)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高校,各高校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优秀学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进行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协调办,并发送电子文档。每人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整理,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5月16日前。
(一)报送材料清单
1.《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优秀学员申请汇总表》,注意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纸质A4正反面打印,多页要加盖骑缝章)。
2.《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优秀学员申请表》。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813816,邮箱:fjymxd@163.com,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开放大学明德楼1102室游老师(邮编:350013)
附件:1.《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优秀学员申请汇总表》
2.《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优秀学员申请表》
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协调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