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扫二维码继续学习 二维码时效为半小时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面向基层公共部门和现代公共服务业就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复合性创新性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培养标准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等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2.具有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具备获取、更新和应用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基本方法,具备数据收集、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4.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5.掌握领导决策、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基本能力;

6.掌握和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7. 熟悉我国有关公共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8.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9.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课程体系构建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政治学。

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组织行为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3年。

毕业要求: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